反井钻机挑顶安全技术措施及工作条件
1、 打眼前,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地点,首先进行敲帮问顶,用大于1.5米的长柄工具等。将工作面的浮石、危石、伞檐处理干净,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作业。
2、 处理工作面浮石、危石及伞檐时,由班组长监护安全,作业人员处理危石、浮石、伞檐时,严禁站在被起活石正下方,要站在被起活石上方或侧面安全处。
3、 打眼过程中,班长要指派专人随时观察帮顶的围岩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3、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。
4、 打眼时,风钻下方严禁有人,以防断杆伤人。
5、 装药工作由经过培训的班组长,作业大工与放炮员共同进行。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培训的班组长和放炮员进行。爆破母线的连接,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。
6、 严禁明火放炮,放糊炮和使用变质火药。
7、 炮眼用炮泥填满、填实。
8、 严格执行“一炮三检制”和“三人联锁放炮制”。
9、 当班装配的引药必须当班用完。装配引药时必须在远离电器设备、电缆及轨道等导体的安全地点。
10、 放炮员必须自接、自放。放炮警戒距离必须大于100米,严禁短距离放炮。
11、 放炮前,由班组长负责亲自指派专人,必须在距放炮地点前后100米范围外的安全地点分别设好警戒,无警戒严禁放炮。放炮后,确认安全无问题后,由班组长负责撤回警戒人员。
12、 警戒范围内,严禁有人停留或作业。
13、 放炮前,放炮员必须大喊三声“放炮了”。至少5秒后方可通电放炮。
14、 遇有瞎炮时必须在距瞎炮眼300mm处,平行与瞎炮眼重新打眼装药放炮,严禁采用其它方式处理。当班处理不完,必须在工作面与下班班长交代清楚。
15、 当班处理不完,必须在工作面与下班班长交代清楚。
16、 放炮前瓦检员要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,风流中的瓦斯浓度,瓦斯浓度只有低于1%时,方可放炮。
17、 放炮时,必须浅打眼,少装药,放小炮,每眼最大装药量为150g。
18、 放炮时,用木板或旧皮带掩护好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风水管路,电缆,瓦斯监测线,否则严禁放炮。
19、 支护方式为锚杆支护,每米为3根锚杆,其排间距为0.8×0.8米。
20、 如顶板破碎时必须采取加密锚杆排间距为0.7×0.7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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